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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讯安全政策
资讯安全管理政策
壹、目的
本政策规范本校资讯安全管理制度,以确保本校管辖资讯资产之机密性、完整性、可用性及符合相关法规之要求,进而保障全校教职员工生之权益。
贰、适用范围
本校员工、接触本校业务资料之外机关人员、委外服务提供厂商人员及访客。
叁、名词定义
- 机密性(Confidentiality): 使资讯不可用或不揭露给未经授权之个人、个体或过程的性质。
- 完整性(Integrity): 保护资产的准确度(Accuracy)和完全性(Completeness)的性质。
- 可用性(Availability): 经授权个体因应需求之可存取及可使用的性质。
- 资讯安全: 避免因人为疏失、蓄意或自然灾害等风险,运用系统化之控制措施,以确保本校资讯资产受到妥善保护。
- 资讯资产: 凡本校作业流程中使用之资讯资产,如内外部人员、文件、电子资料、系统、设备、设施等皆属之。
肆、责任
本校成立「资通安全暨个人资料保护推动委员会」,负责政策之核定及监督、资讯安全预防及危机处理。
伍、管理指标
为评量资讯安全管理目标达成情形,特订定资讯安全管理指标如下:
资讯安全目标
- 本校每年无发生教职员生机敏资料外洩。
- 本校每年无发生教职员生资料遭窜改。
- 确保本校资讯网络与机房维运服务达全年上班时间97%以上之可用性,每年中断不得超过8次,每次最长不得超过8工作小时。
- 本校核心业务系统服务达全年上班时间98%以上之可用性,每年中断不得超过8次,每次最长不得超过8工作小时。
资讯安全管理事项
资讯安全管理范畴涵盖14项领域,避免因人为疏失、蓄意或天然灾害等因素,导致资料不当使用、洩漏、窜改、破坏等情事发生,对本校资讯机房维运及核心业务系统造成各种可能之风险及危害,各领域分述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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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讯安全政策订定与评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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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讯安全组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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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力资源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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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产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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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取控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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密码学(加密控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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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体与环境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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运作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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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讯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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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统取得、开发及维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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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应者关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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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讯安全事故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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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运持续管理之资讯安全层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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遵循性
资讯安全管理原则
- 重要之资讯资产应定期清查、分类分级与进行风险评鑑,并据以实施适当的防护措施。
- 重要资讯资产存取权限应依职务授权,必要时采行加解密及身分鑑别机制,以加强资讯安全。
- 资讯安全事件须有完整的通报及应变措施,确保系统与业务持续运作。
- 应订定业务持续运作计画并定期演练,确保系统于资安事故发生时能于预定时间内恢复作业。
- 相关人员应依规定接受资讯安全教育训练与宣导。
- 定期执行资讯安全稽核,检视制度落实情况。
- 违反政策者依相关法规或校内规定处理。
陆、审查
本政策应每年至少审查乙次,以反映政府法令、技术及业务等最新发展,并确保业务永续运作之能力。
柒、实施
本政策经「资通安全暨个人资料保护推动委员会」审定,经校长核定后实施并公告,修订时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