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依據教育部中華民國110年03月09日臺教資(四)字第1100029358A號來函辦理。
2.教育部指示各校應避免遠端存取連線服務(如RDP)未經管理曝露在外,且開放內部同仁及委外廠商進行遠端維護資通系統時,應採「原則禁止、例外允許」方式辦理。
3.本校遠端桌面RDP服務將於近期設定為校外對校內禁止連線。
4.如教職同仁有校外對校內使用遠端桌面RDP服務之需求,請改採VPN連線方式,使用方式請參 https://yduftp.ydu.edu.tw/file/ PUBLIC > 教育訓練 > 資訊教育 > VPN連線 。
備註:
1.VPN連線連入本校後,將中斷您本機所有對外連線,僅可與本校連線。
2.您可以採用遠端桌面之方式連入您在本校的電腦,不影響對外連線上網的功能。